请管不了房价的市委书记带头体会“40岁后买房”的生活质量!?
广东省政协委员、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29日在的两会分组讨论会上说,自己前段时间前往上海,听了周立波的相声,其中有一段非常赞成,那就是:40岁以前的人租房,40岁以后的人买房。林元和的话得到现场不少委员的响应。(人民网2010年01月30日)
这样的话,也能得到不少委员的响应,我真的是佩服。
古人说,“三十而立”。可如今,天下之大,就连我辈平民栖息的地方都要住人家的,不知道这“立”的是什么?
再来分析林书记下面的一番话,其中意味颇深。
“一旦和银行签约,就成了房奴,见了领导一点意见也不能有,只能哼哼哈哈。为啥?就怕被炒鱿鱼。如果是租房子,每个月只要2000多元,还能有7000多元剩余,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可以旅游,见了领导也可以争论争论。40岁以后,攒够了钱再买房,多好。”
至少可以看出三点残酷的现实,就连这位书记也是默认的:一是只要买房就会成“房奴”。那么这房贷到底是好制度,还是坏制度,就是值得商榷了。二是租房的生活质量从何而来?最好请那些租房族自己来说说,是不是可以旅游、可以争论就是提高生活质量了。三是攒钱就能够买到房吗?十多年前可能还能买一平米的钱,十年后恐怕连0.1平米也买不到了,因为物价涨了,房价涨了。最可怕的是,就是老了钱攒够了,买的房子却要留给后人了。
对于任何人来说,“吃穿住行”是人生必备大事,也是基本的需求。现在一些高高在上的官员,忘了老百姓们还在为这些事发愁,因为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为此发过愁,如果说,要他们自己去租房,要他们的子女也去租房,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如此去说呢?
而不负责任的冷漠就在于,他们已经默认了“房奴”这个称谓,不仅不感到羞愧,反而是心安理得。管不了房价,就去劝老百姓,不愿意管房价,却还在那里大言不惭。
如果这样的“四十岁”论可以成立的话,我们倒是想请这些个书记们、委员们,带个头,自己或是子女去租个房试试,享受一下提高生活质量的滋味。如何?
责编:王华
相关链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