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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诗成:领导“借车”有点乱

 

CCTV.com  2009年12月07日 09:1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黑龙江晨报  

  车非借而不愿开?这是近期几条领导干部“借车”新闻给咱的强烈错觉。

  在南疆,原广州市容环卫局领导向垃圾处理企业“借用”两辆车,被媒体扒出曝晒后,现被勒令立即退还;在北国,内蒙古阿荣旗女检察长刘丽洁被举报频频换车,最近座驾竟是严重超标的百万豪车,当事人坚称是向当地一企业家“借用”的;在西藏,纪检部门4日开会要求,严禁官员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借用车辆,对违禁行为一律先没收车辆。

  借得?还是借不得?这好像是个问题。

  在刘检察长眼里,只要能证明豪车不是买的,而是从老板朋友那“借”的,就解除被疑危机了;在广州市容环卫局眼里,官家的事儿,怎么能叫“借”,那分明是和企业“合作”嘛;纵然“借”了,退还也就罢了,你们还想咋地?在西藏纪检部门眼里,这车当然不能借,所以要严禁,“一律先没收车辆”……同样是借车,不同的姿态,套用范伟同学的台词——这事儿(有多严重)有点乱,急需捋一捋。

  领导爱向企业家“借车”,起码到现在,还没听到谁敢炮制出一套“利用民间资本、节约国有资源”的歪理邪说。大家光用脚后跟也能想到:不同于小男孩向小女孩借块橡皮,这里的“借”字学问深着哩。为什么领导干部想借车就能借到车,而平民百姓不能想借就借,借得闪亮?当然不是因为领导同志们脸蛋更光鲜,而是他们手里的权柄很漂亮。到银行借钱还要付利息呢,你借东借西,回头人家就要向你借权要利,你给不给——不给?白借白坐接近于权力欺压。给?估摸离以权谋私也差不了多远了。

  借车事儿小,“失节”事儿大。而明知易湿鞋,为何偏有那么多人爱在河边走呢?道理很简单,为了“超级别”物质享受——看着人家奢豪,心里受不了,听到不止一个落马贪官,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忏悔”在企业老板面前心理如何失衡、湿鞋然后失贞。没级别配车的,想找个冤大头给自己“配”一辆;不满意现有标准的,想给自己搞个“高配”。先是借车,后来还要借油借司机,最后什么都想借,借房、借钞票甚至借情妇的事儿,不都上演过吗?而有个“借”字做挡箭牌,一旦被揪出来也能找到千万个借口搪塞。何借而不为?

  是不是所有老板都爱被夺人之美,以借车给领导为乐?好像也不尽然。除了有所图的,也颇有一些很是厌烦却苦于无奈的。没事儿的时候在论坛溜达,倒是常能见到有人发帖问询“婉拒领导借车高招”的倒霉蛋。

  社会不是不知“借”之弊,问题在于缺乏“零容忍”的决心。总觉得充其量算是个灰色交易,出问题了纠正一下也就罢了,用不着上纲上线,治起来也不用太狠。所以像武汉市规定,干部借车“长期不还”视同受贿,可谁能掰扯清什么叫“长期”不还?一出事儿了不都表示要还吗?广东纪委也有规定,领导干部“借车”须打报告。向谁打?报告到哪一级?不知道。而西藏这次也说严禁,一旦发现“先没收车辆”,可具体怎么处置当事人,还是不清楚。“严禁”喊得响,代价多大说不清,也就难怪有人晃着“借”字号挡箭牌遮风挡雨,试图蒙混过关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我倒以为,这“进一步”,就是要进到这些责任模糊的领域。领导干部乱借车,甭说什么灰色地带,也甭说什么亚腐败,干脆就按受贿腐败来对待治理吧。狠狠几刀切下去,楚汉河界自分开。

责编: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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