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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才:改革收入分配重在权利保障

 

CCTV.com  2009年12月04日 09:3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在总体稳步增长的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却在拉大。特别是由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过低,“干得多,挣得少”,制约着百姓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真正让人们“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一件鼓腰包、顺民心的要紧事。(12月3日 《人民日报》)

    收入分配改革,无疑已是当下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从工资统计数据被热议,到网友论坛“晒收入”的流行,再到民间对启动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呼吁,无一不指向这个问题。对此,中央高度重视,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

    当前收入分配问题的症结,在于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的分配失衡。以企业与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论,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企业财富明显向资本倾斜。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我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

    另一方面,财富在民间和政府之间的分配结构也不均衡。经济学家陈志武在《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一书中指出,我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而在美国,其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以上虽是学者的个人观点,但政府财政享受到更多的财富增长却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劳动所得是当前的共识。然而笔者以为,对于收入分配改革,还有诸多亟待厘清的概念:许多人认为收入分配仅仅是一个经济层面的概念,将收入分配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加工资、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小修小补,这其实是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误读。

    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认为,收入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主要依据两个因素:权利界定与市场供求,即“收入”首先是一项“权利”。我们每个人通过辛勤工作获得收入的过程,不如说是实现权利的过程。由此不难发现,现实中许多劳动者之所以不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其根源在于权利的缺失。比如,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民难以像城里人那样获得收入更高的工作机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也面临不少的障碍。

    再以企业职工为例,之所以工资长期不见涨甚至是低工资,固然与劳动力的供过于求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劳动者还缺乏劳动力的定价权,通过组建工会等代表劳动者权益的组织,与资方展开平等的谈判、博弈尚不多见。劳资双方的谈判机制长期缺失,资方“一家独大”,则劳动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普通劳动者“干得多,挣得少”,与之相反的是,一些群体“干得少,挣得多”,说明主要问题不在劳动者的积极性,而是收入分配的制度安排。归根结底,制度安排的核心就是权利的分配和保障,只有完善和落实劳动者作为公民的各项权利,才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核心所在。

责编:赵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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