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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连欣:为公款吃喝以贪污论喝声彩

 

CCTV.com  2009年10月28日 14:41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2009年10月27日《人民网》)

  读到这则新闻,不觉拍手称快。近来,在上至中央,下至百姓,对各类腐败高声挞伐,相关部门反腐利剑频频亮出之际,这一案例之大快人心,不亚于任何一个大贪的倒台。虽然此案所涉金额算不上巨大,但其标本意义在于,该案反贪剑指的方向令人鼓舞。长期以来,人们对公款吃喝问题虽然痛恨已极,但因此种现象较为普遍,所涉人员亦多,充其量只能算是个作风问题,构不成法办,人们唯有徒唤奈何而已。现在终于有先行者提出一解,将之作为贪污予以严惩,着实令人眼前一亮。

  本判决最大的亮点在于,向社会申明了一个道理:公款吃喝也是犯罪。但这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却时常被人忽略。傅某人正是认为“吃喝不犯罪”,才会大肆挥霍公款,呼朋唤友吃喝玩乐而理直气壮。连上述报道也称,这“与伸手拿钱的人不同”。对此我们是不能苟同的。试问,如果一个平头百姓,平日下馆子要不要钱,请客吃饭戏耍要不要钱,而傅某人都让公家埋了单,难道不是“拿钱”?作为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耗费公帑以满足私欲,与“拿公家、占公家”有什么两样?既然拿了占了,搬到家还是搬到肚子里,区别在哪里?

  但多少年来,人们对公款吃喝似乎已经见怪不怪。可以断定,与傅某人持相同见解的人绝不在少数,“只要不是拿回家,吃点喝点不算啥”的想法根植于许多仓鼠的意识之中,如今“三公”消费居高不下,公款互请攀比成风,就是这种观点使然。更可怕的是,现在广大百姓对此见得多了,也不得不接受了这种现实,致使腐化更加变本加厉,形成恶性循环。究其原因,还是人们对“占公家便宜即是贪污”缺少共识,并且法律在此处短了板。

  我们知道,对于贪腐,仅靠教育和纪律处分作用有限,加强刑罚才更有威慑力。最近,社会对酒驾入罪的呼声极高,人们从公安部门近来铁拳惩治酒后驾驶所产生的效果中看到,从严执法不仅本身是一种威慑,更重要的是,法律的高压线最易唤醒人们的自律意识。但在刑法反腐上,我们却有种感觉是,枪总是偏爱打“出头鸟”,目前的法律认定贪腐显得太宽容,只有比较重大的贪污,才上得了法庭,而对那些不太出格,却随处可见的堕落腐化,法律的约束力弱得近乎于无。纵容好比养贪,严打酒驾的实践告诉我们,法眼不应该容有沙子。经过此案,但愿促成社会形成一种对各种腐化保持高压的共识,也许不久之后,公款吃喝入罪,以至于各种浪费公帑的行为入罪,“未来不是梦”。

  所以,我们要为此案喝一声彩。尽管它只是个一审结果,不一定能成为判例,但我们相信,此案对那些久肥于官仓的群鼠来说,至少抵得过一声断喝。

责编:张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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