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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健:先救人后谈钱 想法好执行难

 

CCTV.com  2009年06月12日 08:2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重庆晚报  

郭娟 制图

 哪个先垫钱 

  东北新闻网宋桂芳 指望“先救治后补费”的百姓,大抵属于交不起费用的群体,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分期付款,最终也能慢慢交清,但医院需要为之担负先行成本;二是分期也付不了款,最终成为一笔坏账,只能靠医院割肉填补。时间一长,当医院发现这永远是笔亏本的买卖,“先救治后补费”就成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一纸空文。救人离不开钱,这个成本如果没有第三方分摊,永远在医院与患者之间博弈,则无非一直是个此消彼长或先来后到的关系。“先缴费后救治”可能会要了患者的命,那么,“先救治后补费”会不会要了医院的命?

  四川新闻网鱼烟罗 “先救治后补费”在现实中的落实却不是卫生部发个红头文件那么简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作为一个独立运营的经济人出于利益考量不愿进行义务救治,规避市场风险,也有一定的苦衷——倘若不消解医院“先救人”的经济风险,“先救人后补费”的指导原则也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故而,卫生部不能老是强调“先救人后补费”,还得进行“制度跟进”——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监督和管理、运行制度。否则,离开了制度支撑的“先救人后补费”就注定是无根浮萍。

 

怎样确保“补费”

  重庆晚报杨光志 神木免费,是地方财政兜底,而卫生部出政策,针对全国,绝大多数地方,没有这个财力。“救治”与“补费”,可以说是“医改必然方向”与“医保制度”尚未普及的矛盾,没有“全民参保”且“医保报销费用能应付危重病”这样一个前提,没有确保“补费”能够到位的路径,则医院就算先行实施救治,也是政策打压权力威逼的结果,而不是其真正敢于放胆、乐于操作的。

  新民网徐经胜 如果救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能够和医院结算制度很好地进行对接,不管是谁需要“先救治”,医院很容易通过这些制度得到相应的经费“补偿”。这样,不但医院在“先救治”上不会感到差钱,就是那些需要“先救治”的病人也会省去很多缴费等麻烦,节省救治时间。目前,网络如此发达,让这些制度无缝对接好像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就看有关部门能否从便民、高效出发,改革工作方式方法,尽快让有关“先救治,后补费”的制度无缝对接。

  人民网“小巫” 不救,关乎医德、仁爱,救,又要花成本、要顾及利润。这是情与法的两难,是将医院做成“赚钱工具”还是“公益事业”的分水岭。之前,有病人悄悄出院,主治医生被迫垫付医疗费的新闻,甚至还为此打官司。看来,医院要维护天使形象,成圣成佛,也难啊!

 

“危重”如何界定

  华龙网“风吹草低” 如何界定危重病人,当然,这个可以定细则,是个技术问题,尤其外科病人,一眼看得透其危重程度,不难确定,但若遇到一眼看不透的内科病人,则立即会有出钱才治还是治了再补费的取舍之难,若难题不解,后面的医闹会否因卫生部的“先救治再补费”的规定,而使纠纷甚至官司反而复杂化?

  新华网“该隐” 危重急诊,是该有个标准,当医院是老大,病人“有病无钱莫进来”时,有些医院是啥病都给你诊成危重,甚至人死硬了都还可以装模作样“施救”一番,为什么?能赚钱呗!如果医院先诊治后补费,当医院觉得补费有风险时,我担心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啥病都不危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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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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