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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巍:手机实名真的能遏制垃圾短信吗?

 

CCTV.com  2009年06月05日 09:5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荆楚网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近日透露,为遏制“短信骚扰”、“短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议通信管理部门实行手机卡销售实名制。据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法律规范,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6月4日《广州日报》)

  相信每一个使用过手机的人都曾受到过垃圾短信的骚扰,并对这种短信不厌其烦。CCTV的3·15晚会上也曾曝光过垃圾短信的问题,但是一直以来,并没有得到解决。而此次有关部门将要推动的手机实名制真的能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吗?

  答案非常明显,当然是不可能的。且不说其他,在对待手机这个问题上,国家要的是安全、运营商要的是利益、百姓要的是方便,手机实名固然会增大国家所希望的安全性,但是无疑运营商的利益和百姓所需要的方便都会受到影响。运营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当然会用种种的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那么手机实名的规定又成了一纸空文。

  同时,如果手机推行实名制,那么之前的手机用户是否还需要重新的登记?如果需要,那么登记数亿手机用户的资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运营商也并不见得乐意自己来承担这个工程;如果不需要,那么手机实名制的规定如同虚设,“垃圾短信”、“诈骗短信”仍然可以通过之前的手机卡毫无阻拦的发出,手机实名制的意义又何在?

  而且,相当一部分运营商也正是这些短信的源头。2008年CCTV的3·15晚会曝光了分众无线制造垃圾短信,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用户发送垃圾短信也不是什么新闻了,甚至已经成为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

  从技术上来讲,用实名制来遏制垃圾短信也不见得有效。很多的垃圾短信是通过群发软件群发的,而不是通过手机发出的。试想一下,又有那个骗子会笨到一条条的编辑短信然后利用手机发出去呢?

  最重要的一点,《宪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而在整个过程中,笔者并没有看到有普通的民众有机会发表过自己的意见,完全由权力主导。

  《宪法》的第四十条又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为了打击一小撮的犯罪分子,就将所有的用户置于监督之下,于情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况且,运营商对于用户个人隐私的保护向来不甚严密,谁来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这又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所以,手机实名制,还是暂缓为妙。

责编: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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