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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浩平:禁止公款购烟重在令行禁止

 

CCTV.com  2009年05月21日 07:5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日前在京召开媒体新闻发布会,建议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杜绝因烟草消费滋生的腐败现象。

  早在10年前,国家有关部门就曾出台过禁止公款购烟的文件。1993年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招待烟、酒、糖、果等,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和发放任何物品、纪念品。”2006年又重申“会议费开支包括会议房租费(含会议室租金)、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会议主办单位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游览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也不得宴请与会人员、发放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物品”。但时至今日,在一些地方公款购烟等腐败现象依旧存在。

  禁令早就下发了,而且是红头文件来,红头文件去,可为何还是禁而不止呢?关键还是监督惩处力度不够,没有让欲违令者冒一身冷汗的惩戒措施,没有让犯禁者得到切肤之痛的事后惩罚,自然就少不了令不行、禁不止的尴尬局面。

  也正因如此,当前个别地方会出现诸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要求“百官倡烟”之类的闹剧,山东省一家烟草集团才胆敢将当地政府红头文件作为烟草广告予以宣传等。对这些不能严格执行国家禁令的政府违规行为,按说应当严肃处理,对以红头文件形式倡烟者更应予以严厉惩戒。可事实上,相关部门、责任人果真受到严厉处理了吗?

  出台禁令,但却有令不行,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坏。一方面会使百姓对政府政令的权威性丧失信心,另一方面政府也因不作为、假作为而形象受损。

  禁止公款购烟重在令行禁止。细心的人们会发现,这次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上书呼吁是给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希望禁止公款购烟要一步到位,拿出点严厉惩戒的措施来,不能再将惩戒的杀威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只有这样,公款禁烟这样的腐败现象才会得到有效遏制,我们的政府才会变得更加廉洁、高效。

责编:张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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