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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顺:又见“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CCTV.com  2009年04月09日 09:4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红网  

   不管你对“西丰拘传记者案”是否记忆犹新,相信你对前段时间不胫而走的“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一网络流行语并不陌生。不幸的是,眼下,“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多少有点无厘头的网络闹剧再次演变为活生生的事实。
  
  据《中国青年报》4月8日报道:就职上海某公司、老家在河南省灵宝市大王镇南阳村的王帅近日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违法征地,遭灵宝、上海两地警方联手追捕。理由是王帅在网上所发的贴子构成了对当地政府形象的伤害,因此市里决定以“诽谤罪”对王帅进行拘传,给他个教训。
  
  我们姑且不论“王帅感觉政府所为明显违法,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信访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举报信,但一直没有结果。”也就是说正常反映渠道被睹死,王帅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才想到网上发贴举报;也不说灵宝市公然动用国家机器和公权并联手上海警方对一个行使正义的公民进行打压,是滥用国家公器和公权,必将激起舆论的强烈反弹。更不说,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涉及,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就说以“诽谤罪”对王帅进行拘传吧。从法律上讲,法律规定,以“诽谤案”立案,必须有受害人的自诉,除非是严重地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抛开王帅的那个贴子是否存在诽谤不谈,抛开没有受害人的自诉不论,举报灵宝违法征地,就等于“严重地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今天还能有这样可怕的逻辑吗?而灵宝市宣传部王姓部长竟然表示:“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原来如此!也就是说,王帅之所以被贯以诽谤罪被拘传,盖因王帅“实在让领导太生气”也。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而网络监督之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是被广为看重。显然,从推动社会进步与社会权利发展的角度出发,那些针对公共生活的批评或者负面报道,不但不应受到打压,反而应该鼓励,因为无论对一个国家而言还是对一个地区来讲,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关心和爱护,负面报道并不必然代表负作用,只要积极应对,批评或负面报道更是生产力,是社会进步之源。
  
  “灵宝拘传案”的从天而降,让我们再次看到了从制度层面保卫公民行使举报权和监督权的必要与迫切。因为谁也不能否认,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唯有保护好公民言论和监督的权利,才能更有效地动员全社会力量,才能更有希望地应对转型时期的千难万难。
  
  据悉,由于“证据不足”,近日警方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然而只是取保候审就够了么?换言之,王帅一路上被铐饱受乘客白眼和在灵宝市某看守所蹲了8天造成的精神打击怎么办?耽误的工作和损失的工资补不补?总不能仅一句“政府不差钱”就搪塞过去的罢?

责编: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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