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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童:学习香港治官的“严格要求”

 

CCTV.com  2009年04月08日 14:5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月薪逾12万港元的香港环境保护署助理署长,本是仕途一片光明,日前却被环保署自揭家丑曝光,直指该官员每日上班逾一半时间在浏览色情网站,并送交公务员事务局展开正式纪律行动。据了解,一旦处分成立,该官员将面临被革职的最严厉处分。(4月8日《成都商报》)

    在咱们许多人眼里,政府工作人员电脑私用现象,可能实在算不得性质多么恶劣、情节多么严重的丑闻。位至“首长级第二级官员”的这名港府官员,之所以遭遇“上网门”调查而引发官位芨芨,是因为根据香港公务员规例,使用政府资源处理私务属违规行为,而更重要的一条是,官员越高级,违反规例的处分也越重。官员用用公家电脑,就把光明仕途上得一片灰暗,套用一个时髦的句式,这大概也称得上是史上最牛的“上网费”了吧。

    官员上班浏览黄网何以还能“历历在目”?要说也不奇怪,港府环保署安装的电脑监控系统,并非看人下菜,而是自上而下均在监督范围之内。并且,该系统并非秘密监控,安装时就向公务员事前声明,以示警戒。可见,那名助理署长的“引黄烧身”,只能怨自己无视约束、藐视纪律了。

    看到香港对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近乎苛刻的管理制度,一些人或许自然而然地会联想到,内地时有耳闻的各种所谓“严格要求”,恐怕实在有点“小巫见大巫”,甚至还宽松舒适得可以了。但即便在那种不算太严的“严格要求”下,却还时时出现工作日中午喝酒谎称“自己养鸡的”、公费出国旅游被查缘于“地上捡来的”等咄咄怪事,是不是很好地证明了一个道理:治官务必从严,守纪须得从细。

    港府官员的“上网门”事件,至少可以给人两条启示。一是“公是公、私是私”的行为准则,绝不容许模糊对待和变形走样。哪怕是如何使用公家电脑、公务车辆这样的小事,也不能网开一面、睁眼闭眼;二是严密规范的内部监督,未必比热闹张扬的“请外界监督”缺乏实效。关键的一点在于,你在内部监督的同时,会不会像人家那样敢于自曝家丑,而不是一事当前,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迅速救火”、“内部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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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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