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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兹:政府对民间慈善活动不能只“管”不“理”

 

CCTV.com  2009年04月08日 09:1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从今年大年初五开始到4月4日,在义乌打拼多年的温州老板林如新开办的施粥摊已经坚持了65天。4月1日,义乌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到施粥摊检查,并口头提出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二是如何保证碗筷的消毒。”反复商量的结果,林如新决定从5日起停办施粥摊。“如果政府部门能在卫生、场地等方面给一些指导,我还是很想继续把施粥摊办下去的。”林如新说。(《东方早报》4月7日)

  当初义乌施粥摊开办之后,曾被认为是温州施粥摊的成功经验在其他城市推广的典型案例,现在却不得不黯然收摊了。有网友质疑,民间慈善活动何以会举步维艰?为何老百姓普遍欢迎的慈善义举,一旦有政府部门参与进来,立即就会根据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给予取缔?政府难道不应鼓励这种有利于弘扬社会风尚、有利于社会和谐的民间慈善活动持续下去吗?

  浙江省民政厅一位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对这类民间慈善活动有没有必要去管理,一管会不会‘管死’,会不会适得其反?我们也一直在讨论探索。”现在看来,义乌卫生监督部门对施粥摊的管理确实是“管死”了,效果也的确“适得其反”。但我认为,这并不能说明政府部门对民间慈善活动没有必要去管理,恰恰相反,义乌卫生监督部门对施粥摊“管死”了,只能意味着政府对民间慈善活动的管理不够到位,管理的分寸没有把握好。因为,义乌政府部门对民间慈善活动的管理,重心并没有放在需要多花费心思的“理”上面,即没有想方设法地帮忙理顺关系、解决困难和处理问题,而只是一味简单生硬的“管”。很显然,照章办事式的只“管”不“理”,要远比细致入微的既“管”且“理”来得轻松。

  政府部门对民间慈善活动不能只“管”不“理”。民间慈善活动的存在本来就是一种较为稀缺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理应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对这类民间慈善活动给予积极的引导,使其变得更加规范有序,更能发挥社会效应。譬如,施粥摊的施粥人员没有健康证,政府部门难道没有能力对这些人员进行免费体检和发放健康证?碗筷消毒无非缺少的是场地和设备,政府部门难道找不到帮助协调解决的办法?有关人员表示,“‘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才能在民政部门注册’,仅仅这一点就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门槛”。可是,如果政府部门真的想帮助慈善团体理顺关系的话,这道门槛恐怕不至于有多难逾越吧。我就不信,给施粥摊找个“婆婆”,对政府来说究竟会难到哪里去!

  政府为了吸引外地投资商来投资兴业,可以一路绿灯地帮助投资商解决好各种难题、办理各种手续,对民间慈善活动为什么就不能帮助理顺并不复杂的各种关系?政府部门对于慈善活动只“管”不“理”,以至于眼睁睁地将施粥摊“管死”了事,这究竟是恪尽职守呢,还是属于部门懒政?

责编: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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